一、制度建設:
(一)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政策、法規及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;制訂公司財務管理、會計核算的規定和具體辦法,并組織實施。
(二)編制公司年度資金收支需求計劃,保證公司運營和各類資金的需求。
二、資金管理:
(一)資金支付與保管:對公司及子(分)公司財務及資金運作情況進行管理;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支付現金,妥善保管現金、各種有價證券和財務印章、空白支票和發票,按照有關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款項的收付。
(二)資金籌措:負責公司資金籌措等具體工作實施,包括各類長短期銀行貸款、對外債務性融資等。
(三)資金調度:負責公司資金的籌集、融通、使用、管理;合理調度資金,提高資金使用效率。
三、預算管理:預算編制與審核:負責公司全面預算的管理工作。每年按時編制公司的全面預算,認真審核各項費用的支出,準確、及時地完成費用的歸集、分配、核算、監控工作;審核、監督、檢查各子(分)公司的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。
四、稅金管理:負責公司的納稅管理,運用稅收政策,依法納稅,合理避稅,同時負責和稅務部門的協調溝通工作。
五、會計核算:
(一)報表編制與分析:建立健全公司各項會計核算管理辦法,負責公司本部及指導各子(分)公司日常會計工作,規范會計程序;建立公司及各子(分)公司的會計核算體系,按規定提供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,及時提供合法、合規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的會計信息。負責組織公司及各子(分)公司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工作,開展財務決算和報表分析工作。
(二)資產賬務處理:負責公司財產物資的增減、出售、報廢等財務處理工作,定期檢查、盤點物資、固定資產等財產物資并進行帳務處理。
(三)資金賬務處理:負責定期核對和處理往來賬款,減少資金占用。
六、投資分析: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投資項目、重組企業的財務分析;配合落實年度經營目標和計劃的執行情況。參與公司投資決策和有關經濟合同的簽訂。
七、人才隊伍建設:加強公司財務人員的隊伍建設及業務培訓,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財務人員的調配工作。
八、其它工作: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。